南昌印发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来源: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    2020-01-07 14:59
2020-01-07 14:59 
分享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

日前,记者获悉,南昌市教育局对《南昌市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完善,并正式印发了《南昌市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该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该办法要求,学籍号以学生的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生成,一人一号,终生不变。南昌市将逐步推行包含学生学籍信息的免费学生卡。凡未经南昌市、县区招生管理部门办理正常录取手续的学生,不得录入学籍档案。义务教育阶段严禁非政策性跨学区范围就读,高中阶段严禁为跨区域或本地其他学校学生空挂学籍。

该办法还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已在南昌市区域范围内分配学位的学生原则上不得转学。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转学:因监护人原有住房拆迁或交易等原因发生实际居住地跨县区变更而难以在原就读学校学习的;外来务工人员由外地来昌务工,其随迁子女需转入南昌市学校就读且提供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证明材料的;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政策性安置的;其他特殊原因确需转学的。

普通高中同县域、同城区内原则上不转学,因特殊原因可申请转入低一级别学校。

免责声明:该文章系我网转载,旨在为读者提供更多新闻资讯。所涉内容不构成投资、消费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责任编辑:钟经文】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