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6月27日电(记者 张洋菲)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周四举行的发布会上宣布,从今年7月1日开始,全国检察机关将全面推进监狱巡回检察工作。
据最高检检委会委员、第五检察厅厅长王守安介绍,最高检于2018年5月在全国部分省(区、市)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监狱巡回检察试点工作,并作为《2018—2022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主要任务之一,在检察改革全局中谋划和推进。对监狱实行巡回和派驻两种检察方式,已经被去年修订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正式确立。从今年3月份开始,试点部署已经覆盖全国。截至今年5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对452个监狱开展1262次巡回检察,共发现问题7238个,发出书面纠正违法和检察建议2808件,得到纠正2008件,与以往仅实行派驻检察相比,成效明显。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从今年7月1日开始,全国检察机关将全面推进监狱巡回检察工作。
王守安表示,最高检将巡回检察试点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从总体上把握方向,加强指导,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2018年8月27日,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主持召开了监狱巡回检察试点工作座谈会,进一步明确试点工作重点和方向。2019年5月和6月,最高检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邱学强先后两次带队到四川省邛崃监狱和浙江省宁波市黄湖监狱,分别就罪犯劳动时间、劳动报酬问题和罪犯教育改造问题进行巡回检察,共发现8个方面超过20个主要问题。
在试点之初,最高检印发了《检察机关对监狱实行巡回检察试点工作方案》。在试点过程中,最高检又根据试点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制定下发了《人民检察院监狱巡回检察规定》和《人民检察院监狱检察工作目录》,为巡回检察提供具体指引。
在试点过程中,最高检根据试点工作进展情况,积极主动地向中央政法委、中央司改办、全国人大监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等部门汇报,得到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第五检察厅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在工作层面多次沟通协调,并联合出台有关工作衔接的文件。
王守安表示,监狱巡回检察工作是事关监督理念、监督方式、监督内容和办案方式的一项重大创新,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一次重大创新,对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变革理念,注重促进提升罪犯教育改造效果。二是完善形式,着力发现和解决刑罚执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调整重点,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法治、公平、安全等方面的需求。四是立足办案,提升巡回检察的规范化水平。巡回检察也是办案,这是办案形式的一个重大变革创新。
为推动监狱巡回检察工作深入开展并取得切实成效,检察机关下一步将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一是扎实部署巡回检察工作全面开展。最高检也将组成巡回检察组继续对地方监狱进行巡回检察,进一步积累工作经验,研究解决问题,推动全国检察机关监狱巡回检察深入开展。二是着力提升巡回检察工作质效。坚持问题导向,注意发现监狱执法活动中深层次的问题。三是努力实现法律监督工作和刑罚执行工作的双赢。对监狱巡回检察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和重大事项,及时向地方党委请示报告,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
(张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