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排污口现场排查试点启动,将“以干代训”为全面排查培养骨干

3月19日,生态环境部在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试点城市江苏省泰州市正式启动现场排查工作。

长江排污口现场排查试点启动,将“以干代训”为全面排查培养骨干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9-03-19 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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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9 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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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日报泰州3月19日电 (记者 侯黎强)3月19日,生态环境部在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试点城市江苏省泰州市正式启动现场排查工作,来自长江流域部分省市和生态环境部相关司局及直属单位的130多名执法人员和专家,在经过培训后,已分为40个小组,开始对泰州市约98公里的长江岸线进行现场排查。记者从当天的排查工作培训会上了解到,本次排查将"有口皆查"。

生态环境部执法局相关负责人在19日上午的培训会上表示,本次排查试点将采取拉网式排查,把所有可能向长江排水的口子查清楚。"只要是口子,只要是有水向河里、水系里排,就是要查。"该负责人说。

来自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的专家虢清伟在培训会上提醒本次参与排查的工作人员密切注意桥梁下部等可能的无人机盲区,以避免遗漏排口。

该负责人表示,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没有先例可循,这次排查试点将能够摸索经验,锤炼业务,形成一套行之有效、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程序和规范,为其他城市全面开展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以实现"有口皆查","应查尽查"这个目标。

他表示,本次排查也将为长江流域排污口全面排查培养骨干。"通过以干代训,通过试点排查,把大家集中起来学习,集中起来讨论,集中起来攻坚,也就是要培养我们的骨干力量。"

据了解,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将分三级进行。在进行二级人工现场排查前,将首先利用无人机、卫星遥感资料完成一级排查,之后生态环境部还将根据各地方不同区域的难点和疑点,组织第三级专项排查。

该负责人还表示,整个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的所有工作,从开始到结束,都将在同一平台上进行,并由生态环境部统一开发。各地无人机航测图像资料将由生态环境部统一解译,并接入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平台和现场排查手机软件。二级和三级排查也都将由生态环境部统一组织。这些工作,生态环境部"将一竿子都做到底"。

此前,生态环境部已于2月15日在重庆召开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暨试点工作启动会,并决定将重庆市渝北区和江苏省泰州市作为此次专项行动的试点。据了解,本次泰州的现场排查工作将持续至22日,重庆市渝北区的现场人工排查工作也将于近日正式启动。

据生态环境部介绍,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将范围确定为长江经济带覆盖的沿江11省市。具体来说,以长江干流、主要支流及太湖为重点,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长江干流主要指四川省宜宾市至入海口江段;主要支流包括岷江、沱江、赤水河、嘉陵江、乌江、清江、湘江、汉江、赣江等9条。共涉及重庆、上海两个直辖市,以及其他9个省的58个地级市和3个省直管县级市,合计63个城市。

此次专项行动将通过2年左右时间,重点完成四项任务:一是摸清入河排污口底数,全面掌握长江入河排污口的数量及其分布,建立长江入河排污口名录;二是开展入河排污口监测,了解入河排污口污染排放状况,基本掌握入河排污量;三是进行入河排污口污水溯源,即在监测基础上,结合试点工作经验,开展溯源分析,基本查清污水来源;四是整治入河排污口问题,有序推进整治工作,有效管控入河排污口。

据该负责人介绍,试点之外其他城市今年4月底之前需将具体实施方案报送省级人民政府,并抄送生态环境部;5月底前完成无人机航拍方案编制,并报送生态环境部技术审核,同时完成资料整合工作;6月底完成无人机航测任务,并将航测结果报送生态环境部统一进行图像解译;9月-10月,生态环境部将抽调部属单位技术骨干、长江经济带地区执法力量相关人员开展现场排查和初步监测工作,并适时组织开展查缺补漏排查。

(侯黎强)

【责任编辑:党超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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