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敦煌市人民法院积极响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有关安排的通知》要求,在信用卡纠纷案件中探索建立“先行调解+信用修复”联动机制,为持卡人化解债务、修复信用开辟了新路径。该机制通过政策与程序的双重衔接,不仅有效缓解了金融纠纷矛盾,也体现了司法审判与金融信用政策的协同推进,有助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该机制以政策为基础,消除信用修复障碍。法院在先行调解过程中主动融入信用修复政策,明确还款后可申请的信用修复途径,减轻持卡人对征信修复周期的顾虑,提升其主动还款意愿。同时,通过调解程序与信用修复机制的有效对接,实现了债务化解与信用重建“一案双解”,延伸了司法服务的社会效果。
以调解为纽带,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相比诉讼,先行调解更具柔性、高效和协商性,为持卡人与金融机构提供了更为宽松的解决平台。持卡人可避免诉讼压力,协商制定分期还款方案;金融机构则能加快债权实现,降低处置成本;法院也得以节约司法资源,更聚焦于审理复杂商事案件,从而提升司法服务效能,赋能地方经济健康发展。
以服务保障为根本,践行司法为民。敦煌市法院转变工作思路,主动延伸司法服务,通过强化普法宣传、运用“智能协查系统”化解“送达难”、依托“总对总”机制加强与金融机构协作等方式,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的文书出具与核验服务,打通信用修复“最后一公里”,让政策红利切实惠及群众。
敦煌市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先行调解+信用修复”机制是该院灵活运用国家政策、积极融入基层治理的创新实践。机制不仅着眼于纠纷化解,更致力于构建鼓励诚信、宽容失误、助力重生的社会信用循环,为优化营商环境、弘扬诚信精神贡献司法力量。
(中国日报甘肃记者站 编辑:胡雨濛 通讯员:吕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