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福建省南安市洪濑镇西林村传来暖意:一宗历时二十年、历经三级法院审理的农村土地纠纷,在南安市司法局、信访局的指导下,在洪濑司法所、西林村党委与南安市开闽调解中心三方协同下,终于画上圆满句号。曾因一条土路争执多年的两户黄氏邻居握手言和,共同出资将争议之路铺为水泥坦途。这起始于2006年的纠纷,不仅关乎道路使用权,更成为一堂融合“情、理、法”、推动矛盾源头化解的基层治理公开课。
从友邻到“高墙”:一条土路,二十年隔阂
2006年,为改善出行,黄某明三兄弟与邻居黄某水签订协议,租用其部分承包地作为道路,约定特殊情况下可收回土地。然而协议履行仅一年,租金支付中断,黄某水多次要求归还土地未果,黄某明一方则主张曾有换地事实却无法提供证据。
“地是我的,白纸黑字写着,权属必须清楚。”黄某水的坚持,源于对产权清晰的诉求。而黄某明一家面临的则是现实困境:“这条路是我们家人车进出的唯一通道,难道要让我们有房无路?”一条原本方便邻里的土路,逐渐演变为阻断往来、堆积怨气的“无形高墙”。两家人从昔日的友好互助,走向互不理睬的僵局。
从法庭到祠堂:判决难解心结,另寻化解出路
案件历经一审、二审乃至再审,三级法院的判决虽明确了部分权利义务,但根本问题依然悬置——“路还在那儿,矛盾也还在那儿”。
“法院判决可以界定法律权利,却难以修补断裂的邻里感情,也难以解决‘有房无路’的实际难题。”洪濑司法所负责人坦言。当法律途径触及情感与生活的深层纠葛时,往往需要更柔性、更贴近人心的解方。案件陷入僵局,两家人心结却愈拧愈紧:黄某水焦虑于土地权属模糊,黄某明则担忧家族未来出行。这条土路,成为扎在两家心头的共同之刺。
从独奏到共鸣:三方协同,情理法交融破僵局
2026年元旦刚过,西林村党委牵头,联合洪濑司法所、开闽调解中心启动新一轮调解攻坚。三方力量形成优势互补的调解共同体:
筑牢“法治线”:洪濑司法所负责人梳理历次判决,厘清法律权利义务边界。“我们不做新裁判,而是帮助双方理解法律已明确的部分,也看清法律无法直接解决的部分。”通过类似案例讲解,调解员让双方对可能结果形成合理预期。
把稳“政策盘”:西林村党委书记黄振华从乡村振兴、人居和谐大局出发,引导双方着眼长远。“乡村振兴不仅是建设美丽乡村,更要构建和谐人际关系。”他多次与双方沟通,“一条堵心的路,对两家都是负担。”
打通“情感脉”:作为知根知底的王氏宗亲组织,开闽调解中心的调解员发挥独特作用。“还记得小时候两家人互相帮忙收稻子的情景吗?”调解员从共同记忆切入,唤起往日情谊。“同村同宗,真要为了这条路让子孙后代都不来往吗?”
调解并非一帆风顺。补偿金额与未来使用权保障是最大难点。调解团队采取“背对背”沟通,分别了解双方底线:黄某水最在意产权受尊重,黄某明最需要道路使用权稳定。据此,调解员提出创造性思路:将一次性经济补偿与未来共同建设相结合,让解决方案成为重建关系的起点。
从对手到握手:一份协议,一条新路,一座心桥
经过连续数日、多轮耐心细致的沟通,双方终于达成协议:①经济补偿。黄某明一方一次性支付黄某水道路补偿金六万元;②权利明确。道路使用权归黄某明,黄某水保留通行权;③共同建设。双方共同出资铺设水泥路面,其中黄某水出资两万元。
“这个方案既尊重黄某水的土地权益,也保障黄某明一家的出行需求,更通过共同铺路,让两家人从‘争路’变为‘修路’,重建合作基础。”黄振华评价道。
签约现场,两双对峙二十年的手紧紧相握,在场众人无不动容。黄某水感慨:“这二十年,心里这块石头终于落地了。”黄某明回应:“路修好了,我们两家的心也通了。”
如今,那条见证二十年纷争的土路已变成平坦水泥路。孩子们在路上奔跑嬉戏,老人在路边闲聊,两家人也开始恢复正常往来。
“此案成功的关键,在于打破单一部门单打独斗的模式,形成情理法交融的调解合力。”洪濑司法所负责人总结道,“法律解决不了所有问题,尤其在闽南农村这样人情社会浓厚的环境中。只有多方联动、刚柔并济,才能真正化解心结,实现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