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王身体恢复得怎么样,目前家里情况如何,还存在哪些困难情况?”12月19日,遂平县人民检察院控申部门干警与驻马店市残联维权部部长雷震一行对司法救助对象王某进行回访,详细了解王某生活近况。为方便王某生活,驻马店市残联向其发放轮椅一台。
王某是交通肇事案件受害人,事故导致其重伤二级,失去劳动能力。王某夫妇都是农民,一双儿女均在校读书,突如其来的事故让原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法院判决肇事者张某向王某进行赔付,张某在支付2.3万元后便无力做出其他赔偿。2025年4月,王某向律协申请法律援助,河南省人大代表、驻马店市律协会会长刘红平在履职过程中发现作为农村地区残疾人的王某可能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遂通过检律协作“绿色通道”,将案件线索及相关材料移送检察机关。遂平县检察院受理初查后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加大救助力度,该院逐级提请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进行联动救助,向王某发放司法救助金7.1万元。
此次“回头看”,不仅是对司法救助效果的巩固,也是检察机关践行一次救助、联合帮扶、持续关怀的体现。下一步,遂平县检察院将继续深化与各部门协作,完善司法救助工作机制,为更多困难群众提供精准、长效的救助,彰显司法温度与担当,让司法救助成为困难群众的“暖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