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由宁夏大学新华学院、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科技与人文高等研究院主办的“开辟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学术研讨会暨《马克思主义与法律学刊》第三届专题研讨会在宁夏银川市举行。
本次研讨会设置主旨演讲和三个单元研讨。在主旨演讲阶段,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科技与人文高等研究院严存生教授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的法律问题》为主题作主旨报告。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李德顺以《开辟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为主题作主旨报告。他认为研讨会的核心议题中心涵义,就是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议提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的构建。天津大学卓越教授张恒山以《谈马克思的义务优先观》为主题作主旨报告。他认为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明确主张权利义务并重,同时义务履行是个人权利获得与保障的前提。研讨会以“开辟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为研讨主题,从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原理阐释、国外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新动向、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中国化时代化三个视角,探讨马克思主义法学基础理论建设和自我创新。
闭幕式由宁夏大学新华学院人事处处长潘一贤主持。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科技与人文高等研究院执行院长邱昭继教授作会议总结。他表示本届会议气氛热烈,成果丰硕。谨此向宁夏大学新华学院的支持表示感谢,对会议全体工作人员表示感谢。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赵永生作主办方闭幕致辞。感谢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科技与人文高等研究院、《马克思主义与法律学刊》编辑部支持,让这场高水准的学术盛宴得以顺利举行。期待未来继续携手,共同开启共话学术、共促发展的新篇章。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党委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罗进德表示,本次研讨会必将为推动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时代化注入新的思想动力、奠定更为坚实的学理基础,并在这一重大理论发展进程中留下深刻的学术印记、凝聚更广泛的共识。
来自中国政法大学、天津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天津外国语大学、湘潭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中共南京市委党校政治学与法学教研部、河北经贸大学、商务印书馆南京分馆、贵州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中共红河州委党校、中山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吉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武汉理工大学法学与人文社会学院、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科技与人文高等研究院、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宁夏警官职业技术学院等20余所高校、科研机构近70位代表参加此次会议。
(中国日报宁夏记者站 胡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