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是乡村振兴的“面子”,更是群众幸福生活的“里子”。平舆县人民检察院始终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为抓手,紧盯群众“急难愁盼”的环境问题。近日,针对平舆县清河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固体垃圾污染乱象,该院依法发出检察建议,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筑牢农村人居环境法治防线。
2025年4月,平舆县检察院在公益监督排查中发现,清河街道办事处平舆县完全中学西路、三高家属院西侧的农田排水渠沿线,长达二百米的区域沦为垃圾重灾区。平舆县检察院迅速启动公益诉讼调查程序,截至目前,水渠内的50余吨垃圾已全部清运完毕,受污染土壤完成消杀;同时,在周边村落开展环境保护宣传,发动村民担任“环保监督员”,形成全民参与、共同守护的治理氛围。
从“垃圾围渠”到“清渠复绿”,这场生态保卫战的背后,是检察机关以诉前建议推动问题解决的监督智慧。平舆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针对农村垃圾污染的监督行动,既是贯彻“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的生动实践,更是对“公共利益代表”职责的有力诠释——当法律监督瞄准群众身边的“环境顽疾”,当职能部门的履职效能对接百姓的“宜居期盼”,公共利益的守护便有了最坚实的支撑。
“乡村要振兴,生态必先行。”下一步,平舆县检察院将持续聚焦农村垃圾治理、黑臭水体整治、农业面源污染等重点领域,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常态化机制,推动公益诉讼检察与乡村治理深度融合。从个案监督到长效治理,从“治已病”到“防未病”,我院将始终以法治力量擦亮乡村生态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