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持着“教育、感化、挽救”方针,6月10日,正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两名涉嫌聚众斗殴的未成年人举行附条件不起诉宣告训诫会。承办检察官、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司法社工、涉罪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共同参会。
会上,承办检察官庄重宣读《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清晰阐明作出该决定的法律依据。检察官着重强调,附条件不起诉绝非“一放了之”,而是设置了严格的考察期,并详细解读了考察期内必须遵守的各项规定、需完成的考察任务以及量身定制的帮教计划,为迷途少年划清行为边界,指明改过方向。
随后,公安人员从执法实践角度,深刻剖析违法犯罪带来的代价,告诫涉罪未成年人务必敬畏法律、严守规定,珍惜改正机会。
司法社工表示,将在考验期内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专业的心理辅导和行为矫正服务,帮助他们真正实现“认识自我、克服困境”的成长目标;辩护人强调珍惜国家给予的改过机会、严格遵守考察期规定;法定代理人承诺履行监护职责,加强教育引导。
检察官结合案件,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了训诫教育,希望他们能够深刻反思,吸取教训,增强法律意识和辨别是非的能力。
此次附条件不起诉宣告训诫会通过司法机关、专业社工与家庭的紧密协作,既彰显法律威严,又传递司法温度。下一步,正阳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跟踪监督考察与帮教效果,切实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