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中国“一带一路”再保险共同体(简称:“一带一路”共同体)召开第十二次成员大会。会议围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第四次“一带一路”建设工作座谈会精神,以及新“国十条”、“财险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等要求,审议通过了“一带一路”共同体拓展业务范围等相关议案,来自24家成员公司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本次成员大会确定对业务范围进行进一步拓展,再次升级保障范围。经过本次升级,“一带一路”共同体业务范围可实现对传统商业再保险合约限制或除外的中国海外利益工程险、财产险业务的全覆盖,将集合行业力量为特殊风险提供充足保障,助力行业更好地服务中国企业“走出去”,保障海外战略资产安全。
为更好满足中国海外利益风险保障需求,近五年来,“一带一路”共同体按照“先行先试、逐步拓展”的理念,充分尊重市场原则,连续三年拓展业务范围,更好地保障中国海外利益。
“一带一路”共同体成立于2020年7月,聚焦中资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及相关中国海外利益的保险业务,通过制度化安排和商业化运营模式,针对海外风险管理亟需但国内技术和供给相对薄弱的领域,聚集保险业力量,搭建行业平台,补齐保障和服务短板,持续为行业服务“一带一路”打造基础设施,已成为保险业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力量。
未来,“一带一路”共同体将继续用好共同体机制,发挥平台作用,针对市场需要不断升级“产品+服务”综合解决方案,提升中国海外利益风险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