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人民检察院:用法治之光照亮青春成长之路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25-05-23 13:50
来源: 中国日报网
2025-05-23 13:50 
分享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

为深入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切实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5月21日,延津县人民检察院组织240名学生走进法庭,现场旁听了一起因校园霸凌引发的寻衅滋事、盗窃案件庭审。这场别开生面的“沉浸式”法治公开课,让同学们“零距离”感受司法权威,远离违法犯罪。

“现在开庭!”随着审判长铿锵有力的声音和法槌清脆的敲击声,庭审正式开始。从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到举证质证,从法庭辩论到被告人陈述,整个庭审过程严谨规范、秩序井然。同学们全神贯注地观摩着每一个环节,眼神中既有对法律威严的敬畏,也有对案件细节的思考。

本案中,被告人伙同他人,利用殴打、恐吓等不法手段强迫未成年人从家中窃取黄金首饰等贵重物品变卖挥霍。检察官在法庭教育环节指出:“法律惩戒不是目的,教育挽救才是根本。每一个违法犯罪行为都要付出代价,但司法始终为迷途者留有回头之路”。这番掷地有声的话语,让在场师生深受触动。

庭审结束后,大家纷纷围绕案件展开讨论。“原来校园霸凌可能构成犯罪”“违法犯罪不仅要承担法律责任,还会毁掉自己的前途。”......这些发自肺腑的感悟,展现了法治教育的显著成效。不少同学表示,要像检察官、法官那样,做法律的坚定捍卫者。

下一步,延津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创新法治教育形式,深挖优质典型案例,把法庭变成生动课堂,让案例成为鲜活教材。通过开展更多"看得见、听得懂、能参与"的法治教育活动,真正让法治精神浸润青少年心田,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蔡东海】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