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阳:“宛检社矫课堂”开讲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25-04-27 16:50
来源: 中国日报网
2025-04-27 16:50 
分享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

为进一步筑牢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意识,预防重新违法犯罪,近日,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干警来到仲景司法所,为2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送上了一堂别开生面的法治宣传与警示教育课。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刘路围绕报告、会客、外出、迁居等四个与矫正对象日常紧密相关的方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细致解读。通过列举辖区内矫正对象因违规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真实案例,给在场的社区矫正对象划出了一道清晰的“红线”,让大家深刻认识到遵纪守法的重要性。

检察官还耐心地解答了社区矫正对象提出的各类问题,并向大家发放法治教育宣传册。社区矫正对象深受触动,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一定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管理规定,努力提升法治意识,争取早日顺利回归社会。

课程结束后,检察官与重点关注的社区矫正对象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工作、生活、家庭、交友、教育、思想等情况进行全方位了解,鼓励其加强学习、重塑心态、自立自强。对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在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对跨辖区经营中请假流程复杂等问题,督促简化请假审批流程,依法保障企业生产经营。

此次授课,是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社区矫正监督工作的重要一环。给在矫人员敲响了警钟,让他们深切感受到社区矫正的严肃性和纪律性,对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起到了积极作用,进一步加强了检察院与司法局的紧密联系,实现了双赢多赢的良好局面。

据介绍,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依法履职,深化与司法局的交流协作,共同推动社区矫正工作朝着更加规范、有序的方向发展。(图/王勉 张婷)

【责任编辑:蔡东海】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