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英烈精神,赓续红色血脉,凝聚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精神动力。4月2日上午,新乡市人民检察院与辉县市人民检察院赴辉县市上八里镇石门店村,联合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节”英烈亭祭扫活动。
辉县三潭英烈亭的建立是为了纪念1948年在辉县上八里镇石门店村北侧三潭处发生的一起英勇跳崖事件。在这次事件中,
太行军区第五军分区49团的八名战士为了掩护主力部队转移,在弹尽粮绝后跳下数丈深的悬崖,七人壮烈牺牲,仅有一人幸免于难。他们的英勇行为被称为“八壮士跳崖”。1994年辉县市人民政府在八壮士跳崖处对面岸崖上建英烈亭一座,立纪念碑一通。
在英烈亭前,春日暖阳洒在纪念碑上,更显庄严肃穆。干警们队列整齐,认真聆听先烈们的英勇事迹,向革命先烈敬献花篮,默哀鞠躬,表达了对革命先烈的深切缅怀与崇高敬意。
祭扫结束后,干警们面向党旗,重温入党誓词。“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誓言声声,回荡在英烈亭上空,彰显了检察干警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对维护公平正义的坚定决心。
清明祭英烈,火种永相传。通过此次祭扫活动,两院检察机关将持续强化队伍建设,将革命精神融入检察工作,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加坚定的信念,在新时代检察工作中展现新作为,以实际行动践行检察初心,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检察力量。(图/孙芳 王竞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