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2月24日电(记者 赵磊)近日,由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中国科学院、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关于推动海洋能规模化利用的指导意见》提出了推动我国海洋能规模化利用的重点任务和政策举措。《指导意见》聚焦海洋能规模化利用,旨在培育打造海洋领域新质生产力,促进海洋能新技术、新模式发展,推动海洋能与各类海上生产活动融合发展,拓展海洋能应用场景,提高海洋能开发利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积极构建安全可靠的海上新型能源体系,为发展海洋经济建设海洋强国提供有力支撑。
《指导意见》提出力争到2030年,海洋能装机规模达到40万千瓦,建成一批海岛多能互补电力系统和海洋能规模化示范工程,海洋能应用场景不断拓展丰富,形成系列高效、稳定、经济的海洋能技术装备产品,海洋能规模化产业化发展的法律、政策、标准体系和市场环境进一步健全完善,培育一批具有较强技术研发能力和全球竞争力的海洋能规模化开发利用企业。
《指导意见》提出"科学核算、规划引领,创新驱动、迭代优化,试点先行、提升规模,政策引导、市场主导,统筹协调、合力推进"五条原则,在核算资源潜力、科技创新引领、开展试点示范、产业发展环境、开放合作发展五方面部署了重点任务。同时提出,要强化政策措施保障,加强国家科技计划对海洋能领域任务部署和财政金融支持,做好部门和地方之间的统筹协调,推进意见实施。
2月24日,自然资源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科学院、国家能源局召开《指导意见》联合新闻发布会。在会上,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副主任张亮表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海洋能发展。近年来,该部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不断加强海洋能科技创新、装备测试和工程示范,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成果,我国海洋能开发利用总体水平进入世界第一方阵。
据他介绍,下一步,自然资源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推动《指导意见》的落地见效,为厚植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绿色底色,推动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