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长垣市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将其置于与检察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不断探索创新,连创佳绩,荣膺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在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突破的同时,检察工作也实现了创新发展。
长垣市人民检察院通过激发全院干警的文明创建热情,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文明创建领导小组,明确了专兼职人员,加强了经费保障。他们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进行责任分解,每月进行检查通报,确保文明创建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同时,他们认真落实省文明委下达的重点任务,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在帮扶共建方面,长垣市人民检察院积极组建文明志愿服务队和扶贫驻村工作队,开展常态化的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他们还大力开展“党员先锋岗”、文明单位帮扶、“慈善一日捐”、“送温暖献爱心”等志愿者服务活动,以实际行动彰显了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
此外,长垣市人民检察院将党建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建成了党员活动室、荣誉室、摄影室、书法室、电子阅览室等设施,丰富了干警的精神文化生活。他们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以及检察长讲党课等活动,使党建工作更加理念新颖、载体丰富、亮点纷呈、扎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