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落到实处,河南省新野县检察院围绕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案件“五观摩十评议”活动部署,积极开展公诉案件跟庭评议和观摩活动,以实战实训锤炼公诉业务能力,有力提升庭审质效。
念好“早”字诀,及早安排部署。《南阳市检察机关刑事案件“五观摩十评议”活动实施方案》印发后,新野县院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刑检、未检部门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活动方案,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部门主任为组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对此次活动评议办法、案件抽选等作出具体规定,并明确由第二检察部负责活动的统筹协调、跟进联络等相关工作,按照制定计划逐月落实,保障观摩评议工作有序开展。
念好“准”字诀,把准选好案件。坚持不选常规式、凑数式案件进行表演式庭审,结合具体工作实际,采取“部门自报+案管系统查询”的方式,重点选取被告人不认罪,对证据采信、事实认定、定罪量刑有较大分歧,有重大社会影响、疑难复杂和具有典型意义等五类重点案件进行庭审观摩评议,实现案件选取的全面性、典型性,真实反映公诉人的办案水平和出庭水平。
念好“实”字诀,扎实准备观摩。庭审前,公诉人围绕指控事实、法律适用难点、证据采信分歧点等方面,认真准备开庭预案,并对示证、质证提纲、公诉意见书、答辩提纲实行“承办人、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三级把关,全力做好出庭公诉各项工作。同时,针对观摩庭审案件,与法院加强沟通协作,必要时召开联席会议,确保开庭活动顺利进行。庭审中,观摩评议人员进行推门式、随机式观摩,不提前沟通,不事先打招呼,不列入庭审计划,对于公诉人法律适用、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控庭能力等进行细致观察,为后续评议活动开展打牢坚实基础。
念好“优”字诀,做优刑事检察。积极邀请市院领导、主管部门领导观摩指导庭审活动,做好观摩评议“后半篇文章”。庭审结束后,观摩评议人员围绕庭审过程,全面查摆问题、检视不足,精准锁定公诉人案件审查和出庭公诉方面存在的薄弱点,拉出问题清单,开展针对性学习培训、问题研判和整改提升,强化以评促学、以评促改,并通过制作相关工作手册,印发全院学习,不断提升公诉人出庭履职能力,有效规范法律文书制作,推动刑事检察工作持续优化。(图/王鑫 王华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