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您好,我收到了法院送达的诉讼材料了,但本人因身体原因无法到法庭,你们能来到家里解决纠纷吗?”
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法院达赉法庭为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关怀与温暖,将调解现场“搬”到了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家中,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案情简介
原告张某与被告阿某系朋友关系。2021年5月,阿某受雇于张某为其放牧。期间阿某向张某借款3.5万元。借款期限届满后,经张某多次催讨未果,故诉至法院。
达赉法庭接收案件后,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详细了解案件情况,经过沟通,双方都有调解意愿。但因阿某身体原因,无法前往法庭参加调解。承办法官了解到阿某的实际情况后,承办法官决定上门调解。在调解现场承办法官找准案件症结,向阿某释法明理,对拒不还钱产生的法律后果进行了详细的讲解,说明白法律依据;又引导张某换位思考,让他考虑昔日老友身体不便没有劳动能力,双方情绪缓和后,心平气和地洽谈了解决方案。
经过承办法官耐心调解,张某同意阿某分期偿还借款,至此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调解意愿。事后,承办法官为民服务的扎实作风得到了当事人的赞赏和肯定。
迈出去的是脚步,带回来的是民心。达赉法庭将继续秉持“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主动延伸司法服务,积极探索高效调解的新路子、新方法,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法院 南迪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