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邓州市检察院召开检察建议业务培训会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24-10-17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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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方式,也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促进依法行政、维护司法公正的有效手段。为进一步提升检察建议工作质效,10月15日,河南省邓州市检察院召开检察建议业务培训暨工作推进会。该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尤冬主持会议并提出工作要求。

会议首先传达学习了南阳市检察机关检察建议业务培训暨工作推进会精神。随后,该院综合业务部副主任李新增领学和解读了上级院关于检察建议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说明了检察建议制发的规范性要求。该院综合业务部主任李晓丽对1至9月全院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并针对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逐一分析和提出建议。

尤冬指出,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职的重要方式和载体,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检察建议在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基层治理、诉源治理等方面的重要意义,紧紧抓住这一重要载体,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深化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二要加强学习,更新理念,准确区分,务必弄清各类检察建议的适用范围,正确处理好检察建议“数量与质量”“个案与类案”“办理与办复”的三个关系;三要正视问题,加大力度,围绕“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社会治理”途径,梳理制发一批符合“严格依法、准确及时、必要审慎”原则的检察建议,尤其是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的制发;四要规范程序,严格把关,确保检察建议“精、准、实”,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力争涌现出获得上级评选肯定的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会议还根据各部门办案情况,提出了下步工作推进落实的具体要求。

【责任编辑:蔡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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