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要求,推动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提升检察干警出庭能力和水平,9月18日下午,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检察院重大犯罪检察部组织全市两级院刑事检察干警对获嘉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非法制造、买卖危险物质案开展庭审观摩评议。新乡市院、辉县市院、新乡县院、牧野区院等两级院8个单位20余名干警参加了活动。
本次庭审观摩案件的犯罪手段在司法实践中比较少见。被告人赵某某、李某某违反规定,未经许可,非法制造、买卖含有氰化钠的提金剂,被他人用于非法采矿违法犯罪活动,危害公共安全。
庭审中,公诉人依法规范宣读起诉书、层层递进交叉讯问揭露犯罪事实和犯罪目的,通过多媒体分组示证质证,剖析犯罪手段和犯罪后果。针对控辩双方争议焦点,从主观是否明知、危险物质的认定、现实危险性把握、量刑情节及法律适用充分阐明检察机关意见,逐一回应了辩护人的观点,并针对本案犯罪对被告人释法说理。被告人表示认识到自己生产的产品有毒,自愿接受法律处理。
庭审结束后,部分观摩人员在获嘉县人民检察院召开评议会。大家结合案件办理和庭审情况,从各自角度、不同层面对庭审发表了意见。新乡市人民检察院重大犯罪检察部主任牛卫东指出,观摩庭庭前准备充分,庭审控制能力较强,庭审节奏把握较稳,对新型犯罪手法的违法性和危害性指控有力,对认罪认罚后辩护人又做无罪辩护新发情况应对有序。同时指出了问题和不足,并就如何提高出庭能力提出改进建议。获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牛卫军提出,获嘉县院将持续聚焦干警履职能力提升,常态化开展庭审观摩、案例分享活动,提高检察干警的庭审技能和实战水平,以高素质专业化队伍建设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新乡市人民检察院重大犯罪检察部将总结本次庭审观摩经验做法,将观摩评议成果转化为提升检察干警素能、促进高质效办案的不竭动力,以实战实训实干实绩持续守护平安新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