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安盛人寿湖北分公司2024年“金融教育宣传月” 活动之高管讲消保

工银安盛人寿湖北分公司2024年“金融教育宣传月” 活动之高管讲消保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24-09-11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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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践行金融工作政治性、人民性,切实提升消费者金融素养及风险防范意识,工银安盛人寿湖北分公司由高管带头,积极开展2024年“金融教育宣传月”活动。

今天,工银安盛人寿湖北分公司副总经理艾菁向广大金融消费者进行典型案例介绍,保险“三适当”原则,合适才是硬道理。

工银安盛人寿湖北分公司副总经理  艾菁

【典型案例】

王女士作为一名新晋专职宝妈,计划为其宝宝购买分红型保险作为未来的教育规划。然而,在保险销售人员为其家庭做了保单检视后,发现作为家庭经济主要来源的爸爸没有任何保障,且宝宝尚未购买其他任何保险产品。于是,销售人员为王女士详细讲解了一个成长期的家庭购买保险的基本原则,并建议她先为家庭经济支柱配置意外险和重疾险,再为宝宝购买医疗险和意外险。王女士经过深思熟虑后,采纳了销售人员的建议。

【案例分析】

此案例体现了目标客户适当性原则。保险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明确了目标客户群体,并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和需求,提供了合适的保险建议。通过为客户家庭进行保单检视,销售人员发现了客户家庭在保险保障方面的缺失,并为其制定了合理的保险规划。这不仅满足了客户的实际需求,也避免了客户因盲目购买不适合的保险产品而造成的浪费和损失。

【金融科普】

保险“三适当”原则指将合适的产品或服务通过合适的渠道提供给合适的消费者,旨在规范保险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

适当的产品:保险公司应当根据投保人的保险需求风险特征、保险费用承担能力,向消费者推荐适合其需求和能力范围内的保险产品。

适当的渠道:保险公司应当基于保险产品的特点和相应的客户群体特征,选择适当的保险销售渠道进行销售。

适当的客户:保险公司应当充分开展市场调研基于目标市场和客户群体特征,制定市场营销方案,实现保险产品或服务与目标市场客户需求相匹配。

【工银安盛人寿温馨提示】

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时,要综合考虑自身需求、经济状况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的保险产品、正规的购买渠道,并作为理性的消费者进行决策。同时,消费者还应加强金融知识的学习和风险防范意识的培养,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图片由工银安盛人寿湖北分公司授权提供)

【责任编辑:蔡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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