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平县人民检察院:“三个监督点”推动社区矫正监督提质增效

来源: 中国日报网
2024-09-09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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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平县人民检察院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监督事项”为履职核心,切实将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发力点落实落细,切实保障社区矫正对象更好回归社会。

以数字监督为切入点,创建“监督+监管”融合履职平台

为解决个别社矫对象以“一人双机”方式逃避监管问题,该院与县司法局多次沟通协调,利用“豫在矫”平台,运用其搭载的生物验证功能,有效避免社矫对象不请假外出问题。检察官定期登录“河南省社区矫正管理平台”对社矫对象日签到地点、请假、学习等情况和辖区社矫数据实时查询,大幅提升工作效率。该院依托数据赋能,已依法监督司法行政部门提请法院收监执行1名社矫对象。

以“高质效监督”为关键点,探索“检察+技术”监督实践

该院充分借用“外智”,向司法鉴定机构医学专家请教学习,对于“是否属于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等重点难点问题出具专业意见。在罪犯保外就医期限届满前两个月,进行身体检查并对检查结果重新鉴定,如果病情符合收监条件,及时建议司法局向相关部门反映及时收监,如需继续保外就医,应重新按照审批程序继续执行保外就医。

以“检察护企”为关注点,探索更优监督模式

着眼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让涉民企社矫对象“出得去”“管得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探索机制创新。一是设置涉民企社矫案件“当日通道”,对涉民企社矫对象外出经营监督申请做到“当日来、当日结”,2024年督促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快速审批办结2件。二是对涉民企社矫对象经常性跨市、县从事经营活动需求,建议社矫机构加强动态规范管理,定期对涉民企社矫对象进行信用评估,实行“承诺报备制度”试点,优化涉民企社矫对象因经营活动临时请假外出审批程序。该院与司法行政机关达成涉民企社矫对象定期信用评估、涉民企社矫对象赴异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信息通报等多项工作机制。三是建立健全内部线索互移机制,针对涉民企主要负责人、业务骨干等社矫对象,将其在侦查、诉讼环节的表现及时通报刑事执行部门。

【责任编辑:蔡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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