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阳县检察院强化三个联动 主动担当履职为消费者撑腰维权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24-09-02 16:48
来源: 中国日报网
2024-09-02 16:48 
分享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

近年来,原阳县检察院强化检警联动、内部联动、府检联动,通过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犯罪、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开展专项活动等措施,为消费者撑腰维权,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强化检警联动,依法严惩侵害消费者权益犯罪。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加大对公安机关办理侵害消费者权益犯罪案件的监督力度,提前介入相关案件,在侦查方向、证据固定、案件定性等方面加强协作,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犯罪,形成有力震慑。2023年以来,该院共起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非法经营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犯罪 16案20人,销售伪劣保健品等产品。如胡某、朱某等人通过淘宝网店、微信对外销售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减肥药,涉案金额 30 余万元,严重损害不特定消费者的人身健康、财产安全等合法权益。该院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起诉后,法院分别判处7名被告人十一年至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均并处罚金,共计 40万元。

强化内部联动,以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维护受损权益。建立“刑事检察+公益诉讼”联动办案机制,实行线索共享、取证共商,刑事检察部门在办理侵害消费者权益犯罪案件中发现公益诉讼线索的,及时移送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通过主张惩罚性赔偿诉求,警示潜在违法者,引导被告主动履行赔偿责任,维护社会公共利益;通过提出返还价款、公开赔礼道歉等诉求,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有力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强化府检联动,凝聚消费者权益保护合力。一是开展联合行动。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食品药品、保健品等领域专项检查,通过检察建议、检察听证等方式,监督整改食品药品同柜出售、保健品误导宣传等4项问题,共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二是建立联动协作机制。组织检察人员与行政执法人员同堂培训,深化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业务交流,共同研究解决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领域执法司法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消除意见分歧,形成协作配合共识。聘请6名行政机关专业人员,以特邀检察官助理身份协助办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专业领域案件,充分运用其专业优势帮助检察机关破除专业知识壁垒,提升办案质效。三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依托辖区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等资源,实行相关行政执法信息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数据信息共享,针对食品药品、保健品、医疗美容等与消费者权益密切领域的安全问题,加强与行政监管单位的沟通联络,在线索移送、开展宣传、协助调查、支持起诉等方面强化协作配合,加大监督力度,凝聚工作合力,筑起消费者权益保护防线。

【责任编辑:蔡东海】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