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淮滨:“企业自评+法院评估” 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机制再升级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24-09-02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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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2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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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法庭在处理案件时能够充分听取我们的意见,不仅顺利调解了案件,也让我们能够安心经营,我们一定争取早日偿还借款。”近日,在案件回访时,某粮业有限公司负责人连连对金融审判庭法官表示感谢,并对淮滨县法院推行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机制的暖企举措予以高度肯定。

据了解,某粮业有限公司与某商业银行金融借款合同一案中,某粮业有限公司因未按时履行还款义务,被某商业银行诉至法院。

“如果让我们一次性支付300万元及利息,会导致我们公司流动资金不足,影响生产经营。”某粮业有限公司负责人在法庭送达的《企业涉诉影响自评表》中写道。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根据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机制,第一时间向企业送达了《企业涉诉影响自评表》,并详细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及偿还能力。

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该案通过淮滨县银企纠纷调解中心进行调解,在调解员的多轮调解下,双方就还款方式及还款期限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调解协议,达到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和被告企业纾困解难的“双赢、共赢”局面。

该案的成功化解是淮滨县法院在推行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机制的基础之上,升级为“企业自评+法院评估”的共评机制。此举是通过增加涉案企业自评环节,引导企业从经营状况、资金周转、劳动用工、信用评价、市场信誉等方面进行影响自评,再由承办法官结合企业自评意见及调查走访的实际情况,对涉案企业可能受到的影响按红色、黄色、绿色三个等级进行评估,填写《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表》,并根据评估结果有针对性地采取司法措施,从而最大限度降低司法活动可能对企业生存发展、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稳定企业法治预期。

水深则鱼悦,城强则贾兴。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机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与升级,从“法院单一评估模式”升级为“企业自评+法院评估”共同评估模式,是淮滨县法院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探索与创新,也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下一步,淮滨县法院将继续扎实推动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机制实质性运行,在依法保障原告合法权益的同时,兼顾企业的发展利益,为民营经济的发展营造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蔡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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