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职开展现场监督暂予监外执行司法鉴定工作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24-08-19 12:06
来源: 中国日报网
2024-08-19 12:06 
分享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保障暂予监外执行工作依法规范进行,近日,安阳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动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对罪犯王某某暂予监外执行病情鉴定进行了现场检察监督。

罪犯王某某,因存在脑出血后遗症、肢体、语言障碍,安阳县人民法院认为王某某可能存在应当暂予监外执行情节,遂委托安阳市人民医院对王某某的病情进行鉴定。安阳县人民检察院、人大代表共同到场监督。在病情鉴定过程中,负责鉴定的医院专家对王某某的病史、治疗、服药情况进行了详细询问,并结合诊断范围对王某某进行了检查、检验。在安阳县人民检察院、人大代表全程监督下,所有检查、检验均有罪犯王某某本人参与,未发现本次鉴定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目前,罪犯王某某的司法鉴定结果正在专家评审过程中。

暂予监外执行制度对于体现刑事执行人道主义、保障司法人权具有重要意义,安阳县人民检察院聚焦司法机关联动协调机制,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注重前瞻性解决问题的工作思路,坚持提前介入和规范有序介入,全程参与暂予监外执行程序。下一步,安阳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发挥检察监督作用,进一步扎实开展暂予监外执行法律监督工作,有效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坚决杜绝“纸面服刑”等违法违规问题发生。

【责任编辑:蔡东海】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