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检察工作理念,结合当前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活动,开封检察机关开启职务犯罪庭审观摩、评议+廉政教育新模式。近日,开封市顺回族河区人民检察院对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苑某某受贿罪一案进行了庭审观摩、评议及廉政教育活动,顺河区检察院及市院的十一名员额检察官到现场观摩评议,并邀请开封市民政局机关科室和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20余人参与旁听。
发挥司法能动性,开启庭审观摩、评议+廉政教育新新模式。在开庭审理前,顺河区检察院邀请开封市民政局机关科室和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20余人参与旁听,实现办理一件,治理一片的法律效果。通过法庭上清晰的出示证据,对被告人犯罪构成的充分论证,并结合被告人的成长历程、犯罪形成的原因、给大家带来的启示等方面对被告人展开法庭教育。通过庭审,被告人深刻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当庭表示认罪伏法,不再上诉,并希望在场旁听人员,要引以为戒,不能重蹈覆辙。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突出公诉人指控犯罪的出庭效果。鉴于本案涉及多起受贿犯罪事实且证据较多,出庭公诉人围绕犯罪事实,出示完综合性证据后,对相关证据进行了归纳、整理,采取一事一证的方式,根据证据种类从请托事项、受贿金额、谋利方式等角度对14起受贿罪证据进行了一一出示,构建了内容完整、具有内在逻辑联系的证据体系,将受贿事实脉络清晰的呈现于法庭之上。
认罪开展庭后评议,持续提高公诉人出庭能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不仅仅是把握好案件,更重要的还要出好庭。庭审结束后,市县两级院参与评议人员紧紧围绕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当庭讯问、举证质证、公诉意见、法庭辩论、文书制作、出庭规范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评议。通过跟庭观摩评议,发现了庭审中的不足,开封市顺河区检察院始终谨记并贯彻落实应勇检察长提出的“三个善于”,逐步提高公诉人出庭指控犯罪能力和水平。
通过庭审旁听,顺河区检察院将冰冷的案例转化为“零距离”的法治宣传课堂,以看得见、听得着、感受得到的方式,切实实现以案明纪、以案释法、以案为戒的教育效果,用“身边案”警示“身边人”,切实提高全市公职人员的廉洁从政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