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检察:落实“河长制”促“河常治”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24-08-02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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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2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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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提升河湖治理成效,进一步深化“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7月31日,鹤山区检察院联合区水利局、河长办对辖区河流开展巡河工作。

巡河前,鹤山区检察院与区水利局联合召开座谈会,共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河湖环境保护工作实际,交流研讨如何将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与持续推进辖区生态河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就全力提升鹤山区河湖管理保护现代化水平形成共识合力。

巡河组一行先后查看了新庄河、羑河流域,重点检查了“四乱”问题易发频发河段,查看是否存在非法侵占河道、乱采乱挖砂石、倾倒垃圾、排放污水等破坏水体生态环境的情形,对如何开展好水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河岸维护、汛期防洪等方面工作进行沟通,就做实做细“河长+检察长”工作,推动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衔接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针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巡河组一行现场提出整改意见。鹤山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常保军要求公益诉讼办案团队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持续跟进监督整改效果,切实确保及时清理河道“四乱”,筑牢河道行洪安全。(图片/赵孟阳)

【责任编辑:舒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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