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城区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引入“外脑” 同步监督提升执行透明度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24-07-16 09:42
来源: 中国日报网
2024-07-16 09:42 
分享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两高三部一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意见》,提升刑事执行检察工作透明度,7月12日,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检察院对宁某某暂予监外执行审查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司法局工作人员、律师参加。

罪犯宁某某因患有严重疾病向法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法院就宁某某是否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依法向检察机关征求意见。山城区检察院受理后依法对该案进行审查,并决定召开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对宁某某的病情及治疗情况作了说明,并阐明了暂予监外执行的相关法律规定。听取各方意见后,听证员围绕案件的审查焦点进行了详细询问,并了解了宁某某的病情、治疗经过及狱内表现等情况,对宁某某是否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法定条件进行了书面评议。山城区检察院将根据本次听证会的情况,结合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决定。

采用公开听证的方式审查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的案件,是借力“外脑”、高质效办案的具体实践,山城区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检察机关对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的作用,保障暂予监外执行公开公平公正,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和人民群众满意度。(图片/王燕 李冰)

【责任编辑:蔡东海】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