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两高三部一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意见》,提升刑事执行检察工作透明度,7月12日,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检察院对宁某某暂予监外执行审查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司法局工作人员、律师参加。
罪犯宁某某因患有严重疾病向法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法院就宁某某是否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依法向检察机关征求意见。山城区检察院受理后依法对该案进行审查,并决定召开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对宁某某的病情及治疗情况作了说明,并阐明了暂予监外执行的相关法律规定。听取各方意见后,听证员围绕案件的审查焦点进行了详细询问,并了解了宁某某的病情、治疗经过及狱内表现等情况,对宁某某是否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法定条件进行了书面评议。山城区检察院将根据本次听证会的情况,结合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决定。
采用公开听证的方式审查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的案件,是借力“外脑”、高质效办案的具体实践,山城区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检察机关对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的作用,保障暂予监外执行公开公平公正,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和人民群众满意度。(图片/王燕 李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