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洛宁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高质效检察管理年”活动,结合当前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活动,在组织全体干警重温学习各项检察纪律和规章制度的同时,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开源节流上发力,进一步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等,健全检务运行保保障机制,以高质效的计财装备工作,不断提升检务保障能力和后勤服务水平,助推检察工作现代化发展。
加强检务用车的动态实时管控,严控“三公经费”
该院为降低检务用车运行成本,提高车辆使用质效,依据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检务用车统一通过“检务通”办公系统审批,专人动态化管理。检务用车维修采取定点维修、定点保养,严格落实经费支出事先报告和分层审批制度,确保维修报备、审批留痕,严防车轮上的浪费,推进各项检务保障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精细化管理。
开源节流,严控政府采购
该院为加强检务采购管理,坚持节俭高效的原则,建立健全采购内控制度,提高采购质量和效益。成立采购内控领导小组,除100元以下的零星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内商品,原则上通过河南省网上商城采购,如网上商城商品不能满足采购需求,2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需提供采购小组三人以上签字的询价采购报告。以及三方询价相关资料,方可线下自行采购。非常规事项超过5万元的项目,需提请党组会研究申请立项,经党组会研究同意后方可按规定落实。对开支5千元以上的事项,必须上院党组讨论决定。
优化资产管理,严控固定资产
该院为加强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率,建立了固定资产实名登记和定期盘点制度,明确资产配备标准,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程序,真正做到“物物有人管,件件有着落”,实现存货信息化管理。积极推动国有资产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
据悉,该院今年上半年,持续规范财务工作,精细财务管理,有效节约检务经费22万元。(图片/雷志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