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充分发挥以案普法宣传作用。6月19日,内黄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内黄县人民法院将庭审“搬”进校园,在内黄县第二高级中学公开审理吴某涉嫌诈骗罪一案,与200余名在校师生“沉浸式”体验庭审现场,法庭教育环节检察官的字字句句“刻”进了在场师生心中。
被告人吴某系某高校在读大学生,读书期间沉迷做生意,因做生意被骗而欠下巨额债务,遂产生报复和侥幸心理,妄想通过骗取他人钱款偿还自己的债务。2023年7月16日至7月25日,吴某通过虚构利用电商平台的优惠帮助被害人郭某代抢手机,伪造身份证、学生证,谎称可以代抢演唱会门票的方式,欺骗被害人郭某多次向其转账共计人民币67486元,后将所骗钱款用于偿还债务及日常消费。
庭审中,检察官宣读起诉书后,运用多媒体系统出示证据,将各种证据分类逐一通过大屏幕展示,在直观、形象、全面地展示证据的同时,有选择和重点地向法庭宣读,并解释其所证明的问题,实现从“听证据”到“看证据”的转变,提升庭审效率的同时,促进在校师生全面了解案情,并对刑事案件中的证据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
被告人及辩护人对所出示证据均无异议,并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公诉意见发表环节,检察官围绕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被告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了现场说法,教育被告人及旁听学生坚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现阶段要把学习作为首要任务,树立“梦想从学习开始,事业靠本领成就”的观念,培育高维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让勤奋学习成为青春远航的动力,争作新时代好少年,担当起国家富强、民族复兴的重任。
庭审是最生动的法治课堂,案例是最鲜活的普法教材。本次巡回法庭进校园,不仅让师生们近距离了解司法审判的流程,同时也打破了以往单一的法律知识普法宣传模式,以特殊的法庭教育,最直观地上了一堂“刻骨铭心”的法治课,引导学生们树立正确的法治信仰。下一步,内黄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采用寓教于实践的普法宣传模式,讲法律知识以具体、形象的方式展现出来,共同加强法治校园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