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县:助推“生鲜灯”专项整治 还原食品“真本色”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24-06-11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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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漳县检察院在“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收到线索,志愿者反映辖区内有超市部分摊位在售卖肉类、水产品、水果等生鲜食品时,使用不符合灯光显色指数标准的“生鲜灯”照明,可能误导消费者购买不新鲜的食品。

获悉线索后,南漳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立即开展走访调查,发现部分商超的确存在使用不同颜色的“生鲜灯”美化肉类及果蔬生鲜区产品的现象,以“虚假好看”的卖相美化食品色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消费者对产品新鲜度的辨识能力,存在食品安全隐患,侵害了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市场竞争公平性,影响了消费市场健康发展。

为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南漳县检察院迅速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行本辖区内食用生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及时查处生鲜食品经营主体违规使用“生鲜灯”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相关职能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迅速成立专班召开专题会议细化部署,对全县89家市场主体开展违规“生鲜灯”专项排查治理行动,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4份,现场拆除生鲜灯4个,对3家拒不配合开展整改的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依法立案查处,实现了县域范围内“生鲜灯”动态清零。此外,相关职能部门还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公众通过随手拍等方式常态化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治行动拍出“真实效”,治出“真成效”。

“舌尖上的安全”一头连着广大生产经营者,一头连着千家万户的餐桌。本次“生鲜灯”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是南漳县检察院运用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的重要举措。南漳县检察院将依法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以依法能动履职促诉源治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满足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更多期待。

【责任编辑:蔡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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