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走深走实,增强检察机关的公信力,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6月4日下午,内黄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过失致人死亡案进行公开听证会。本次听证会由承办检察官张日亮主持,邀请三名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并邀请了律师代表、侦查机关代表参加。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就本案基本案情、证据审查、法律适用等问题发表审查意见,并提出相对不起诉的处理意见及理由。
经依法审查查明,拟被不起诉人张某系初犯、偶犯、过失犯,案发后主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近亲属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近亲属谅解,被害人近亲属对案件的处理没有异议,可以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听证员就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拟处理结果等事项进行了讨论交流,经过闭门评议,形成了评议意见,一致认为案件认定事实清楚,审查程序合法,运用法律适当,做到了情理法相结合,同意检察机关的拟作相对不起诉的处理意见。
听证会结束后,人民监督员表示:此次听证会以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进行,切实做到了以公开促公正,用听证赢公信,同时也让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有了更深的了解和认同。希望该院进一步推动案件公开听证,运用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
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监督,全面深化检务公开,打造阳光检察的重要举措之一。近年来,内黄县人民检察院严格落实“应听证尽听证”的要求,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下一步,该院将持续以公开为常态,注重强化监督和引导,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让检察听证更能体现司法温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