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钢市人民检察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系列活动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24-05-17 14:42
来源: 中国日报网
2024-05-17 14:42 
分享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

为进一步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落细落实,普及立德树人家庭教育理念,提升家长依法教子、科学育儿能力,舞钢市人民检察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系列活动。

学法知法守法  校园安全无忧

5月15日上午,舞钢市人民检察院联合舞钢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舞钢市总工会、舞钢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共青团舞钢市委、舞钢市妇女联合会、舞钢市教育体育局、舞钢市委网信办、舞钢市公益顺风车协会等单位和公益社团,邀请300余名初中学生家长在杨庄中学开展“家教润心 成长同行”家庭教育报告会。

活动中,由舞钢市人民检察院邀请的家庭教育指导师王琪为在场的学生家长上了一堂精彩的家庭教育课。王琪老师以“父母对孩子正确的心理抚养”为主题,通过家风宣讲、案例讲解、现场访谈等形式,教授家庭教育理念和知识,回应家长育儿的困惑和问题。积极引导家长承担家庭教育主体责任,给孩子提供一个和谐融洽的家庭环境。同时建议家长要理解孩子,尊重他们的人格,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满足他们的情感需求,给予他们更多的关爱和支持,与学校、社会一起,筑起保护孩子心理健康的屏障。

家庭教育指导  “未”爱护航

5月15日下午,舞钢市人民检察院“蓝风筝”未检工作团队前往杨庄乡吴庄小学、杨庄乡中心幼儿园,与家长们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座谈。“蓝风筝”未检工作团队成员以“家长认为什么是良好的沟通方式?”入题,与家长们进行深入探讨,家长们也纷纷踊跃参与讨论,分享了自己的沟通方法和教育子女的理念。团队成员还认真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内容,结合所办理的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存在的家长监管偏差问题,剖析原因,指导家长们正确履行监护职责。

护航成长  “未”爱发“令”

5月16日下午,舞钢市人民检察院未检部门办案人员向2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监护人制发“督促监护令”,并联合舞钢市妇女联合会、舞钢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有关人员和人大代表、援助律师等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孩子的问题折射的是家庭的问题”,办案人员指出两个家庭监护存在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并对到场的监护人开展亲职教育,提供“一对一”的家庭教育指导,督促监护人加强家庭教育知识学习,注重教育方式,加强与未成年人子女的沟通交流,营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收到“督促监护令”后,2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监护人表示今后一定加强对孩子的监护和教育,多与孩子沟通,承担起做父母的责任,更好地履行家庭监护责任。

下一步,舞钢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持续推进“检察+”普法模式,帮助更多家庭树立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以检察融合履职,共同促进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责任编辑:蔡东海】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