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检“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加强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公安机关在办理企业合规案件中的协调配合,推动企业合规案件办理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近日,樊城区检察院联合区监察委员会、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共同签署了《樊城区办理企业合规案件执纪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规程》。
据了解,该《工作规程》详细阐明涉案企业合规的适用范围和具体条件,并规范了企业合规的启动、审查、决定等各项流程。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各相关机关将紧密协作,确保法律适用标准和执法司法尺度的一致性,从而提升办案效率和质量。对于满足合规要求的案件,检察机关将组织公开听证,并邀请相关部门提出意见,以确保决策的公开、公平和公正,为企业合规步入法治化快速发展轨道提供充分保障。
《工作规程》强调,企业合规的启动和运行机制应贯穿侦查、调查至审判阶段的整个案件处理过程。检察机关被允许通过提前介入的方式,将企业审查环节前置,以减轻在审查起诉阶段启动企业合规的时间压力。同时,涉案企业合规机制的运用将遵循严格依法办案、广泛适用、保障实施效果及依法履职等原则,既彰显了法律的威严,也旨在推动企业合规经营,减少对企业正常运营的干扰。
此外,《工作规程》还将涉及企业的职务犯罪案件纳入其适用范围,并强调应尽可能广泛地运用该机制。以谢某单位行贿案为例,这是该院首次在职务犯罪案件办理中,对涉案公司进行跨省的企业合规考察,经过跨省的异地协作,目前涉案公司已顺利通过合规考察。
樊城区检察院在企业合规改革方面的探索和实践成果,已被确定为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改革的先行区改革事项。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发挥主导作用,依法履行职责,认真落实最高检出台的各项政策,以及湖北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办法,以增强市场主体的司法获得感,提振其发展信心,为樊城打造一流的法治营商环境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