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立业现任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第三支队二大队大队长,自2012年参加工作以来,该同志始终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扎实的工作作风,充分履行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坚决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以实际行动树立了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在保障G42沪蓉高速公路成南段安全畅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工作中取得了很好的工作效果,受到领导和同事的一致好评,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2020年被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记三等功一次。
危险品运输车辆是流动的重大危险源,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往往会衍生出燃烧、爆炸、泄漏等更严重的后果,造成经济损失、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人员伤亡等一系列的社会问题,成南高速是连接成都和川中、川东北的重要通道,沿线人口量大,产业集聚,二大队辖区有多个化工产业园,危险品运输车辆通行频次高,刘立业特别重视危险化学品运输领域的安全生产问题,为深刻汲取S8成名高速名山服务区“11·7”爆燃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危险货物运输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他要求要持续强化危险货物运输监管工作,拧紧高速公路运输“安全阀”。
2023年11月份以来,他组织大队执法人员开展对危险品运输车专项执法检查28次,查处各类违法行为19起。其中,2023年12月份,他带队在辖区例行对一辆厢式普通货车检查时,发现驾驶员面对询问不仅支支吾吾,而且竟不知道车上拉的是什么货物,行迹十分可疑,面对驾驶员反常举动,有十几年执法经验的他意识到该车可能存在违法行为,要求驾驶员立即打开货箱接受检查,经过查阅箱内货物资料,结合现场摸、闻、捏等方法,发现货箱里竟装载26吨高纯度氢氧化钾。因此案涉及危险驾驶罪及危险品运输领域多项违法行为,是全支队乃至总队第一次办理,没有先例可循,更无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面对这一硬骨头,他迎难而上,边学边干边摸索,积极邀请公安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参加调查取证,最终大队对成都一危险品企业违规托运危险品违法行为处罚10万元,对本次违法行为的主要策划者移交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处理,这也是我支队第一次成功办理的行刑衔接典型案例。在他的带领下,辖区近几年安全生产形式总体平稳,未发生危险品运输领域安全生产事故。
生命至高至上,安全职责为天。他以强烈的责任感和担当精神把上级政策要求落到实处,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用奉献和付出书写了新时代共产党员的忠诚与担当,用拼搏和进取奏响了新形势下应急工作者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最美乐章。
(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最美乐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