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4月9日电(记者 曹音)今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就近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举行吹风会。针对消费者深恶痛绝的“霸王条款”,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局长况旭表示,《条例》已重点关注,并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础上做了细化。例如,《条例》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格式条款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消费者的责任或者限制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选择诉讼或者仲裁解决消费争议、选择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等权利。况旭指出,有的以行业惯例为名肆意拒绝退订或者收取高额的违约金,有的限定消费争议只能仲裁解决,排除了投诉、起诉等其他解决方式,增加了消费者的维权成本;有的限定消费争议只能由经营者住所地法院管辖,排除了消费者选择合同履行地、侵权行为地起诉的权利,提高了消费者维权门槛。此外,“会员办卡容易退卡难”、“套餐升级容易降级难”、“账号注册容易注销难”等问题,也引起了广大消费者强烈不满,都应及时纠正。2022年,中国消费者协会调查显示,近九成的消费者遇到过霸王条款。2023年,全国12315平台接收相关诉求24.1万件,是2021年的3.3倍。对此,况旭透露,市场监管总局将大力开展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守护消费专项执法行动,瞄准霸王条款,纠正一批、查处一批、曝光一批,切实改善消费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