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4月9日电(记者 曹音)今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就近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举行吹风会。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柳军表示,现在网站和APP的各种付费会员越来越多,有的首月优惠、次月高价,有的默认勾选、擅自扣款,还有的跳转了五六步都没法取消,让消费者防不胜防。为此,《条例》规定,相关经营者应当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和自动展期、自动续费前,分两次以显著的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同时还应当为消费者提供显著、简便的随时取消或者变更的选项。针对一些经营者“批量点赞”“虚假种草”“虚构测评”“好评返现”“删除差评”等损害公平竞争和公平交易的“刷单炒信”行为,《条例》规定,经营者不得虚构交易信息、经营数据,不得篡改、伪造、隐匿用户评价等,防止欺骗、误导消费者。此外,《条例》还就“强制搭售”“大数据杀熟”“无理由退货”等网络消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作出一系列新的规定,意在更好地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