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未成年人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引导中小学生遵纪守法、明辨是非善恶、树牢法治意识,日前陕西兴平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刘军锋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和未检办主任何秀娟等一行5人走进兴平市实验小学,为该校师生们讲授法治课。
“同学们,你们知道什么是校园欺凌吗?校园欺凌有哪些表现形式?如果我们遇到校园欺凌时,该如何去应对呢.....”在检察官的一连串提问下,法治课堂开讲了。
课堂上,未检检察官通过视频向同学们讲述了校园欺凌的概念,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同学们讲解了校园欺凌的具体表现形式,以及发生校园欺凌时应该怎么做。同时,结合近期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例,警醒学生们要引以为戒,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告诫同学们既要提升自我保护意识和明辨是非能力,勇敢向校园欺凌说“不”,不当受害者;又要冷静地看待问题,三思而后行,不做欺凌者;更要拒绝煽风点火,不做附和者或冷眼旁观者,坚决拒绝成为欺凌者的“帮凶”。
学法才能守法,知法方能明理。今后,兴平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践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使命,常态化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丰富知识内容,让同学们在法治的阳光下茁壮成长。
(中国日报陕西记者站 秦峰|李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