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1月10日电(记者 曹音)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最高人民法院今日发布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农用地典型案例,并介绍相关案件审理情况。
人民法院始终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坚持生态红线不可触碰,对任何地方、任何时候、任何人的破坏农用地安全和粮食安全的行为,凡是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坚决依法惩治,让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真正“长出牙齿”,全方位筑牢农用地保护的司法屏障。例如,在季某辉、李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中,两被告人承包耕地后私自取土挖沙对外销售,毁坏基本农田50多亩,既严重破坏耕地资源影响粮食生产,又因洗砂活动危害生态安全,人民法院依法从重对二被告人判处刑罚,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又如,陈某杨诉重庆市綦江区扶欢镇人民政府行政赔偿案中,镇政府超过征地范围强推村民耕地和作物,人民法院没有采纳镇政府案涉土地在非法占用前没有种植农作物不应赔偿的主张,依法保护了土地承包人因非法占用行为导致无法种植产生的可得利益。
这两个案例,人民法院对非法占用农用地、破坏基本农田犯罪行为,以最严责任保护耕地和土地承包人合法利益,充分体现了以最严密法治保护耕地和保障粮食安全的司法态度和政策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