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是一项将语言和图像同步录制的技术手段,可以准确记录现场所有的语言和行动细节,为案件审理提供坚实的证据支持。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加大技术支持力度从三个方面开展“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进一步完善执法司法监督制约体系。
一、公开听证“同步录音录像”,增强法律监督公信力
今年,已进行公开听证81次,涉及刑事、民事、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多条线检察业务工作。标准化听证室实现了听证过程中所有画面的画中画合成,配备自动双光驱刻录光盘,听证结束后即可取盘存档。同步录音录像+公开听证将办案与检察技术相结合,不仅增强了检察机关办案透明度,还确保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确保权利义务合法性
组织检察人员集中学习《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明确内部分工、细化完善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要求,安装、更新固定式同录设备,规范同步录音录像流程,严格执行标准规定。截止目前,已同步录制700余件认罪认罚案件,将控辩协商过程固定下来,是对当事人认罪认罚自愿性、合法性的保障。
三、检委会“同步录音录像”,提升检察决策规范化
检察委员会是检察机关的办案组织和重大业务工作议事决策机构。根据《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则》规定,
技术人员对已召开的16次检委会会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并刻盘保存。下一步,将升级改造检委会会议系统推动检察决策工作程序更加规范化,民主化、技术化。(第三检察部 赵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