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泉州市审计局经过5年的努力,实现对全市21个小城镇、44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审计成效显著,共揭示各类问题606个,查出主要问题金额7.54亿元,促进增收节支4.33亿元、完善制度89项,推进补齐125个有关乡村振兴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民生保障兜底等政策落实短板,促进完成109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规范完善167项重点项目建设、政府集中采购等经济决策事项,纠正处理147个资金绩效低下、债务化解不当的财政管理问题,揭示反映36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的典型事例,清理违规发放津补贴等186万元,移送处理事项4项,问责处理4人。
强化组织领导,提高审计效率。
实行上下联动,由泉州市局统一组织实施,县级审计机关积极参与,实行项目计划、工作方案、人力资源、外勤经费开支和审计处理处罚“五统一”。加强业务培训,共开展审前培训6次、宣讲20余次,参训人员达700余人,带动和提升了全市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工作质量。成立责任审计组,由泉州市局分管领导担任责任审计组长,定期召开业务汇报会和进度调度会。大力开展“研究型”审计,强化大数据审计运用,探索形成财政、社保、人事、工程建设和资源方面大数据模型10余个,提高了工作效率。推行“1+N”审计模式,将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乡村振兴战略落实情况审计、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政策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捆绑实施,实现“一审多项”、“一审多果”和“一果多用”。
强化机制保障,实现贯通协作。
研定制度文件,共研究制定《关于推进审计全覆盖的若干具体措施》、《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泉州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议事规则》等8份制度文件。“纪巡审”联动,在全省率先出台“纪巡审”联动机制,结合巡察工作计划,积极探索实现部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与巡察工作同步开展,建立动态会商、问题联查、成果共享机制等。加强结果运用,严格落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有关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和审计机关督促检查责任,落实对账销号及“四项清单”制度,定期向党委、政府、人大报告审计整改结果,强化审计结果联合督查及重要问题责任清单反馈及提醒谈话制度等。
强化政治属性,有效推动发展。
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全力服务发展大局,在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推进小城镇高质量发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筑牢民生保障底线,保护生态环境、倡导绿色低碳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梳理小城镇审计6个方面24类共性问题,供各县级审计机关参考,推动审计整改机制化、常态化,“治已病”又“防未病”。积极发挥参谋作用,以信息、要情、专报等多形式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建言献策,几年来共提交“加强全市小城镇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等23份专题报告报送党委政府,助推建立乡村振兴、财政资金管理、工程建设等规范化长效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