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旗看守所、拘留所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聚焦举旗帜、护安全、保稳定、聚警心、展形象的使命任务,积极探索监管工作新载体、新思维和新机制,建立“制度建设有力度、多元融合有温度、教育引导有精度”的“三度工作法”,推动监管场所安全管理实现三大重塑性转变,实现鄂托克旗监管场所连续22年安全无事故,为党和人民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监管场所安全管理答卷。
一、狠抓制度建设,管理有力度
牢固树立“以制度管人”理念,构建“2+2”制度体系(“2”即在押人员、民警辅警管理制度,“2”即监督和轮岗交流机制),实现对监管工作全流程、全要素覆盖,推动监所管理从“短期教育”向“长效长治”转变。一是健全管理机制。在被拘留人员管理方面,制定了《鄂托克旗拘留所被拘留人员教育管理工作制度》,明确了从入所到出所各项管理工作具体内容、要求;在民警辅警的管理方面,制定了《民辅警绩效考评制度》,5项工作实现了清单化考核,实施“五个一”工程,即“每周开展一次业务考评活动,每月组织一次警示教育活动、每季度开展一次监管能力大比武、每半年开展一次领导班子大评比、每年到先进地区学习一次监所管理先进经验”,全面提升民警辅警综合素质能力水平。建立了新入所人员七日内“每天谈、每天查、每天教育”的工作机制,“三问二看一点评”交接班工作机制,监室等级管理和红黄旗评比机制,以“不落实制度就是安全隐患”为基本要求,推动各项监管工作在法治轨道上高效运转。二是完善监督机制。建立了《鄂托克旗看守所、拘留所三级督察工作制度》设置了三级督察专员,建立了实时视频巡查、实地现场检查、分析研判核查、业务档案抽查、业务回访调查、举报舆情排查的“六查工作模式”,对问题实行销号管理,有效保障了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地落实。常态化组织民警辅警对照规章制度和监所的禁忌开展自查自纠,切实打牢在规范执法方面的执法规范基础。三是落实轮岗交流机制。制定了《鄂托克旗看守所、拘留所轮岗交流制度》,对于连续在看守所和拘留所工作满5年民警辅警,及时轮岗交流至其他所队室工作,每年以20%的比例将看守所和拘留所民警辅警交流至其他所队室工作,对于新入警民警辅警,到看守所和拘留所开展为期2个月的培训学习。2023年已将连续在看守所和拘留所工作满5年的7名民警辅警轮岗交流至各派出所、巡特警大队等部门,新增派14名年轻警力至看守所,有效盘活警力资源,彻底杜绝因长期工作滋生的麻痹大意思想,有力提升了民警辅警的工作积极性。
二、强化多元管理,融合有温度
以“共建共治”为导向,构建“521”融合管理体系(“5”个党支部共建,发挥科技和警种的“2”重优势,“1”即“枫桥安睦隆”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处置工作法),推动监所管理从“单一管教”向“多元共治”转变。一是坚持党建引领,兄弟单位联建共同保障安全。以党建工作为引领,与武警鄂托克旗中队、鄂托克旗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室、鄂托克旗交管大队、鄂托克旗医院体检科、鄂托克旗疾控中心等党支部建立共建关系,通过党课联上、党日联动、文娱联欢、平安联创等多种形式,深化交流合作,相互借鉴提高,实现共建共赢,有效提升了党支部战斗力和凝聚力。二是注重科技助力,优势警种联动提升管理效能。通过互联网搭建远程医疗会诊渠道,适时提请市、旗医院专家为在押人员开展远程会诊;安装应用了“智慧监管预警”摄像头,时刻督促值班民警绷紧“安全弦”;设立了远程提讯(询)会见“云”通道,全面提升提讯、提审、会见等工作效率。与旗局治安、法制、政工办等部门建立了联动机制,及时与刑警、治安、各派出所等办案部门互通人员表现情况、案件办理情况,及时调整管理举措;适时邀请旗局法制宣讲员、心理咨询讲师到看守所和拘留所全方位提升监管场所教育管理水平。三是依托“枫桥安睦隆”,多元化调解矛盾纠纷。在“枫桥安睦隆”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处置工作法的基础上,坚持“矛盾不出所,服务不缺位”的原则,与旗法院、检察院、司法局、信访局、劳动仲裁委员会、法律援助中心、赫扬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了协作机制,建立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室,营造轻松、愉悦的环境氛围,搭建调解绿色通道,结合矛盾纠纷具体情况及时邀请相关部门人员参与调解,切实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融合,确保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监所大院内。
三、注重感化引导,教育有精度
坚持“找准症结对症下药”理念,深刻认识“做好对被拘人员的教育疏导,也是实实在在地为群众办实事,也是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构建“142”感化教育体系(围绕触动思想这“1”目标,建立道德教育、墙面教育、悔过教育、离所教育“4”大阵地,电教室和心理咨询室“2”室,开展精准教育),推动监所管理从“行为约束”向“触动思想”转变。一是利用阵地开展针对性教育。在监所入口处建立了道德教育阵地,以“人生7日”为主题,设置“初生、成长、社会、家庭、入监、改变、回归”七大模块让被拘留人员从踏入监所的第一时间就接受心灵洗礼;在监区走廊、大厅等处建立了墙面教育阵地,设立名言警句、忏悔录、学习园地等栏目,及时制作更新展板,真正做到了“墙面能育人、角落能感悟”;在拘留所放风场建立悔过教育阵地,将被拘留人员亲自书写的忏悔书、学习心得、感想感悟等分版块张贴上墙,用一个个“身边人”的真情流露、虔诚悔过,从思想深处推动每个被拘留人员改过自新。在出所道路上建立离所教育阵地,建立了道德碑、警示碑、承诺碑,让每名被拘留人员踏出监所大门前再次受到警醒、警示,进一步筑牢他们的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扶正他们今后的人生路。二是利用课堂进行集中教育。建设了电教室,每周二开展一次集中教育,不定期邀请民警、律师举办法治大讲堂,适时播放法制宣传片、警示教育片、亲情教育片等,引导被拘留人员做一个守法人、有用人、明白人,及时组织开展针对性教育,对违反同一或类似法律法规被拘留人员组织开展相关法律专题学习,教育他们遇事要讲法不冲动、理智不蛮干。三是利用心理咨询进行矫正教育。建设了心理咨询室,购置了相关的设施设备,配备了专兼职心理咨询师2名,树立“扎扎实实的一次心理辅导就是一次贴心的‘挽救’和‘净化’”的理念,对排查出的心理不健康、认识存偏差、行为有偏激的被拘留人员进行疏导、引导、劝导,鼓励他们积极向上,走出人生的至暗时刻,帮助他们调整身心并自我救赎、自我鼓励,实现重新成长。
在今后的工作中,鄂托克旗看守所、拘留所将始终坚持党建引领,用一个个具体的“小思路”贯彻落实“大思想”,用一个个具体的“小谋划”贯彻落实“大战略”,用一个个具体的“小抓手”贯彻落实“大决策”,以“干就干得最好、做就做到极致”的拼劲闯劲,求突破、树品牌、创特色,全面推进“平安监所”建设,坚决确保鄂托克旗监管场所的长治久安。(供稿:鄂托克旗看守所、拘留所 王浩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