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康巴什区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工作,以“执行力+创新力+公信力”建设为抓手,坚持“日常工作督察、专项活动督察、重要节点督察”一体统筹推进,做到检察工作开展到哪里,检务督察就延伸到哪里,打造对人对事对案监督全覆盖的能动督察新模式,在践行“严管厚爱”中助力检察工作现代化。
强化认识、树牢理念融合式能动督察新理念
一是树立旗帜鲜明讲政治理念。强化协助院党组抓落实意识,让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康巴什院落地见效。二是树立以“我管”促“都管”理念。坚持不超越法定权限、不推卸自身责任,对督察中发现的不落实、慢落实问题,在制度规定范围内善治善为,及时提醒、合理建议、有效助推相关部门和人员尽主责、补缺位。
以上率下、层层推进融合式能动督察新格局
落实好“勇于开展自我监督”的时代要求,仅靠检务督察部门单打独斗远远不够,必须整合资源、形成合力。一是强化主体责任。康巴什院党组坚持作决策、抓督察、保落实一体部署、一体推进,推动建立检察长+各条线负责人面对面讲评机制做到了各方积极参与的融合式督察工作格局。二是推动多部门协调联动。检务督察部门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就会风会纪、规范着装等情况检查约36次,并做到实名通报与年末部门、个人评优评先挂钩。常态化做好警示通报,强化检务督察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内外监督协作畅通,定期进行沟通与协商,及时发现和破解队伍苗头性问题。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材料适时开展核查。
强化履职、努力提升融合式能动督察新成效
一是围绕中心工作抓督察。通过各部门每周例会学习、支部学习等不同形式组织全体检察人员认真学习最高检印发的《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并对半年“零报告”的检察人员进行书面说明及约谈,排除顾虑,督促填报,截至目前我院共填报重大事项31件,确保了“三个规定”落地生根。二是依托信息手段,强化重点个案督察。依托统一业务系统,对自行接收、部门推送及检察人员反映的线索,按照受理、初核、立案、调查、处理等程序,实行案件化管理。对案管部门通报的不捕、不诉、不立案、公安撤案、变更强制措施、增减事实、改变定性案件以及在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的容易产生不规范、不廉洁的重点案件逐案登记备案,开展对2021年以来的170起案件进行评查。对评查中的重点个案跟踪督察,全面掌握重点案件办理情况。(供稿: 康巴什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