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罪犯“收押难”、“送监难”问题突出,不仅使刑罚执行受阻,也严重损害了司法权威。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监督职能,按照判处实刑罪犯未交付执行专项检察监督工作要求,积极作为,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多举措清查摸底
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刑执条线逐案清理了2020年以来的刑事案件生效判决,多次联合法院、公安局及看守所排查数据。为保证数据来源准确无误,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生效判决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形成审前未羁押数据台账。将数据与看守所收押数据进行对比,形成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未交付台账,同时将台账数据及时与法院刑事审判部门沟通,查漏补缺,确保数据准确。本次专项活动共摸排出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罪犯案件17件17人,并逐案建立台账,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
二、多方向清理纠正
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对摸排出判处实刑未交付的罪犯逐案分析谋划,制定科学有效的监督纠正措施,确保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的罪犯及时清零。一是注重梳理问题症结,对未交付执行的罪犯针对不同情况跟进监督。针对法院未交付执行的罪犯,与法院沟通未交付执行原因,并记录于台账,对法院未及时交付的违法行为向其提出纠正意见。二是对于向法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案件,督促法院尽快组织诊断评估,对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依法进行收押。三是针对法院交付执行,公安机关未及时收监的情形及时向公安机关了解情况,并督促公安机关收监执行。经清理纠正,除1人正在进行暂予监外执行程序外,其余16人均已收监执行。
三、多部门协作配合
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为使判处实刑罪犯未交付执行专项检察监督落实落细,加强与法院、公安机关协调与配合,及时向旗政法委报送相关台账,在政法委的组织下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协调解决专项监督工作中的问题,确保专项活动顺利开展。
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将积极推动建立刑事执行案件公检法定期会商协调机制、执行监督跟踪机制、信息共享与反馈机制,不断凝聚刑事执行监督合力。(供稿: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 韩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