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执行杭锦旗委政法委会同政法各单位制定的《关于开展集中清理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罪犯未依法交付执行刑罚专项活动的通知》,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近日,杭锦旗委政法委员会法制协调室主任王宇斌会同杭锦旗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人员到旗公安局、旗法院、旗交管大队检查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罪犯未交付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并与各单位就该项工作开展情况召开讨论会议,公检法交管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
会上,第三检察部负责人闫雪娇向旗政法委报告了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罪犯未依法交付执行刑罚监督开展情况,从专项活动开展至今,尚有1人因病未交付执行刑罚。旗公安局、旗法院、旗交管大队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围绕交付执行存在的问题做了说明,各单位围绕各自职能查摆现阶段存在的问题,并制定整改计划和整改台账,对今后在交付执行环节遇到的困难及存在的突出问题交换了意见和建议。
针对各单位存在的问题,王宇斌主任表示,要着力构建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人大司法监督、纪委监委专责监督有机贯通的工作格局。同时,对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罪犯未依法交付执行刑罚要继续加强统筹协调督办职能,合力推动各政法单位达成一致意见,建立有效的沟通反馈机制。各政法单位相关部门应当指定专人进行刑罚交付执行信息报送工作,建立定期通报常态化机制,共享数据,摸清底数,确保刑罚的全面、准确执行。政法委执法监督和检察院法律监督要做好沟通衔接工作,确保监督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刑罚交付执行是刑事诉讼的重要环节,是连接刑事裁判和刑罚执行活动的纽带,如何做到惩治犯罪和保护人权并重,直接关系到国家刑罚权实现的质量和效果,也关系到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下一步,杭锦旗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做实做细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促进刑罚交付执行工作依法规范开展。(供稿:杭锦旗人民检察院 杨鸿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