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检、省院关于教育培训工作的各项要求,大力推行传导式培训,将“学员即教员”的培训模式落到实处。8月30日下午,辽宁省葫芦岛市建昌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传导式培训活动,此次培训由参加最高检审查逮捕实务培训班(第一期)孙立春同志讲解,刑事检察部门全体干警参加了培训。
培训会上,孙立春同志就本次培训中各项教学内容心得体会进行总结汇报,又着重介绍了审查逮捕的基本方法,帮助从事刑事检察工作的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进一步熟悉检察业务,丰富了法律专业知识,提供了丰富的“精神食粮”,促进了检察队伍的规范化建设。
今后建昌县人民检察院还将继续贯彻落实“传导式教学”要求,安排参加过上级检察机关实体培训的干警走上讲台,进行接续培训、传学讲学,以不断提升全体干警业务能力和素质。(刘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