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首次就无障碍环境建设制定的专门性法律。其中,第63条规定,对违反本法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人民检察院可以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提起公益诉讼。这一规定强化了检察公益诉讼法律监督职能,为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人民检察院以规范无障碍停车位设置为切入点,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依法能动履职,以检察“有爱”助力残障人士出行“无碍”。
无障碍停车位“无碍”成“有碍”
今年8月,我院对辖区内各停车场停车位设置情况进行摸排抽查,发现某商场门前停车场未按照标准设立残疾人停车位,严重影响了残疾人群体的出行。我院决定以停车场为切入口,开展无障碍停车位设置专项行动。经走访调查发现,该停车场公示牌上标示的收费单位为抚顺某物业有限公司,车位数量为74个,根据相关规定,该停车场属于中型停车场,但未按相关标准设置残疾人停车位,不符合相关要求,故决定立案调查。
公开听证凝聚“有爱”合力
为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促进涉案停车场及时整改,听取专业意见,以公开促公正,我院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会议由检察长白阳主持,邀请市政协委员、法律援助律师、社区工作人员等作为听证员,同时还邀请相关行政机关、区残联等单位主要领导参会。
会上,白阳检察长介绍了基本案情,并出示相关证据。区残联相关人员释明辖区无障碍设施建设的现状。听证员们从行业标准、法律规定及政策要求等方面进行综合讨论,对检察机关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助力无障碍环境建设给予高度肯定,同时,进一步明确了相关行政机关负有的管理职责,并细化出清晰的整改方案。
社区工作人员表示:“区检察院积极主动作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让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出行更加便捷,是保障残疾人群体享有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公益善举。”
市政协委员翁莉丽表示:“会后,将发挥政协民主监督作用,及时向市政协提案,促进全市范围内大中型公共场所的公共停车场无障碍停车位的管理和维护工作有序推进。”
检察建议督促填补设置漏洞
听证会后,我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行政机关切实履行职责,督促该停车场经营者按相关标准设置残疾人停车位,并对辖区内公共场所停车场是否设置无障碍车位进行全面清查,进行统筹规划,加强动态监督,健全管理制度,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
检察建议发出后,相关行政机关高度重视,积极履职,第一时间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推动整改,并与区残联对接,听取专业整改指导意见。整改后,商场门前新设无障碍停车位2个、无障碍停车位指示牌2个。行政机关另对辖区内其他有管辖权的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规范设立情况进行摸排,并研究制定具体维护措施。
下一步,望花区检察院将持续担当作为,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个案办理为契机,凝聚检察法律监督与政协民主监督合力,以点带面推动辖区内同类问题得到全面整治,实现“无碍”变“有爱”,提升辖区无障碍设施的规范化、精细化、常态化管理水平,以更加优质的公益诉讼检察产品为社会治理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王珊珊 王君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