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发制人”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工作

2023-09-18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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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好正是扬帆时,奋楫逐浪向未来。2023年7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了《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 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准格尔旗检察院全心全力开展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衔接配合,共同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一、“先”字当头,构建行刑反向衔接引领力。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准格尔旗检察院深刻认识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的重要意义。《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 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是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重要举措和具体实践,对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今后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指明方向,准格尔旗检察院认真贯彻执行,创造条件,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二、“发”字着力,激发行刑反向衔接内动力。星光不问赶路人,时光不负实干者。准格尔旗检察院积极学习借鉴先进院做法,将刑事案件中补罚类(相对不起诉、法院判免刑后需行政处罚的)、双罚类(既需追究刑事责任,又需行政处罚的)、关联类(刑事案件中承担刑事责任的被告人其他关联行为、或其他关联人员需行政处罚的)三类情形作为反向衔接监督重点,同时将近三年办理的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盗窃、故意伤害、帮信等罪名作为重点线索进行审查。下一步准格尔旗检察院将在行刑反向衔接工作与最高检护航民生民利等专项活动充分结合上发力,一体推进,形成集合式监督效应。

三、“制”字贯穿,保障行刑反向衔接发展力。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治制。准格尔旗检察院建立由行政检察条线统一筛查办理行刑反相衔接线索、统一对外,有机贯通、一体联动的工作机制。一是压实工作职责。由行政检察部门统一对外负责与行政执法机关的日常联系。二是落实运行机制。建立内部信息共享、线索互移机制,打破部门壁垒。三是夯实外部协作。与准格尔旗公安局、司法局等多家单位会签《准格尔旗关于规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促进行政检察监督的全面深化。

四、“人”字支撑,集聚行刑反向衔接创造力。功以才成,业由人广。准格尔旗检察院第一时间配备具有多年刑事检察工作经验的员额检察官专职负责行刑反向衔接工作。与此同时开展一轮反向衔接业务全员培训,对最高检“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进行详细解读,对如何开展“反向衔接”工作的流程及监督要点进行业务辅导,深入学习参考江西省赣州市检察院研究制定的危险驾驶、交通肇事、诈骗等16个常见犯罪案件的行政处罚审查指引,助力提升行政检察监督能力。(准旗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李爽)

【责任编辑:蔡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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