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市第九批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初验第二小组组长白宇明一行深入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开展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初验工作,旗民委副主任杨卓娅及相关单位负责人陪同。
市初验组一行查看我院司法办案区、未检办案区、文化长廊、智慧党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办公室、12309检察服务中心,采用听取汇报、实地查看等方式,对本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并就对标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测评指标体系(试行)》进一步规范档案材料,做好创建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市初验组对我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指出,一是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把民族理论宣传与法治宣传有机结合,架起检民密切联系的桥梁,筑牢民族团结基础。二是要在检察履职中保障人民群众利益,通过稳定的社会、公正的司法、有力的帮扶、暖心的服务增进各族人民群众对党领导下的我国检察制度和司法体制的认同,进而不断增进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三是要坚持党建引领,从政治上把握民族关系、看待民族问题、推动民族工作,落实民族工作主体责任,将民族工作纳入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与党建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深入打造“党建引领民族团结”特色品牌。
下一步,准格尔旗检察院将严格按照初验组提出的意见建议,继续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于检察工作全过程,结合工作实际,探索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的新方法、新思路,充分发挥检察院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方面的优势,积极为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贡献力量。(办公室 王雅婷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