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8月3日电(记者 杨泽坤)8月3日,公安部发布26条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其中,公安部、国家移民管理局主动回应在华外国人护照便利化应用的现实需求,决定出台“外国人申办居留证件免于留存护照”便利措施。外国人申请办理居留许可在按规定核验本人有效护照后,可不留存护照原件,方便外国人在此期间持护照办理有关事项。这一措施重点针对在华工作、学习、科研、投资、创新创业以及探亲等常住外国人,方便他们在申办居留证件期间可继续持护照开展旅行、住宿、税务、银行、邮寄等社会事务。此举预计每年至少惠及70万人次以上,有助于营造更加高效便捷的营商环境和宽松友好的涉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