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农委:立法建立长效机制 推进乡村振兴 确保粮食安全

乡村振兴促进法是一部综合性法律,填补了我国乡村振兴领域的立法空白,标志着乡村振兴战略迈入有法可依、依法实施的新阶段,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

全国人大农委:立法建立长效机制 推进乡村振兴 确保粮食安全

来源: 中国日报
2023-02-14 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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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日报2月14日电(记者曹音)过去五年,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围绕乡村振兴、粮食安全等国家重视、公众关切的热点话题加快起草相关法律,并积极推进审议通过和贯彻落实,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坚持国家总体安全观提供法治保障。

2018年,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法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由全国人大农委牵头起草。委员会围绕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章节结构等进行认真研究,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反复修改完善,2020年6月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2021年4月审议通过。

乡村振兴促进法是一部综合性法律,填补了我国乡村振兴领域的立法空白,标志着乡村振兴战略迈入有法可依、依法实施的新阶段,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法律规定的产业发展、人才支撑、文化繁荣、生态保护、组织建设、城乡融合等,既是乡村振兴的必然要求,也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法律以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提升农村文明程度为核心,但不只是促进经济发展,而是立足于促进乡村全面振兴,除了产业振兴之外,还包括农村、人才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在这部法律中,广大农民还有了一起庆祝丰收的节日,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和老年人以及残疾人、困境儿童的关爱服务也得以体现。

全国人大农委办公室主任何宝玉告诉记者,乡村振兴促进法颁布后,全国人大农委于2021年5月与常委会办公厅共同组织召开乡村振兴促进法实施座谈会。会议邀请7名基层全国人大代表、基层干部代表参会,力求把法治宣传教育的声音传到基层。

2022年6月,在乡村振兴促进法实施一周年之际,全国人大农委与农业农村部联合召开乡村振兴促进法实施座谈会。全国人大农委还加强与省(市、区)人大农委沟通联系,协助地方人大结合地方实际,抓紧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促进法,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夯实法治基础。

粮食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国家安全。为此,全国人大农委持续推进相关法律制定、修改,通过立法坚持国家总体安全观,用法治管好“天下粮仓”。

比如,2020年底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后,全国人大农委积极研究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提出相关的立法和监督工作建议,包括起草黑土地保护法。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全国人大农委收到“关于制定黑土地保护法的议案”和多件关于黑土地保护的代表建议,2021年3月底,黑土地保护法起草工作开启,草案于2021年12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在三次审议后,于2022年6月顺利通过。

又如,制定粮食安全保障法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后,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全国人大农委共同牵头起草。全国人大农委法案室主任张福贵表示,全国人大农委对重点问题开展研究、提出意见建议,特别是就草案如何强化节约粮食反对浪费进行深入研究,提出具体建议,包括设立专章对节约粮食作出规定,增加和充实关于粮食生产经营者的节粮减损责任、国家采取措施降低粮食损耗率、增强粮食储备轮换的科学合理性、保护粮食和粮食设施、倡导珍惜和节约粮食等内容。目前,主要建议已体现在草案中。

再如,种子法修正案草案于2021年12月审议通过。修改着重围绕保护植物新品种权、促进自主创新,从扩大植物新品种权的权利内容和保护范围、建立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加大侵权赔偿力度、强化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修改完善。

五年来,全国人大农委共牵头组织起草法律草案8件,包括起草乡村振兴促进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黑土地保护法、粮食安全保障法以及修改森林法、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种子法,其中的6件已经审议通过。

此外,据全国人大农委法案室主任张福贵介绍,全国人大农委还组织实施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渔业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畜牧法等5部涉农法律的执法检查,并开展乡村振兴、脱贫攻坚、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确保国家粮食安全、高标准农田建设、珍惜粮食反对浪费、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和育种创新等9个专题调研,通过立法、监督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责任编辑:齐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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